矽羽智慧電商
產品特色

會員服務條款

生效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1 日起

歡迎使用【矽羽金流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本服務係由「矽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為了保障您的使用權益,在您註冊及使用本服務前,請務必詳讀以下約定條款並經三日以上審閱,以保障您的權益,一旦您完成註冊程序或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以下各約定條款之所有內容。

您必須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記的法人或團體,始得申請本公司服務。如您以任何偽造不實之資料申請註冊本公司會員,須自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以下所稱之「您」或「會員」,均係指註冊及使用本服務之使用者。

重要詞彙定義及服務說明

  1. 會員:指與本公司訂定契約並使用本服務部分或全部功能者,包括但不限於因實質交易關係,以本公司提供之金流方式收受付款方支付之款項,且依本公司之規定註冊本服務完成基本資料驗證程序之使用者。
  2. 會員數位帳戶:指本公司為會員開設的虛擬帳戶,用於接收因實質交易而產生之代收付款項,此帳戶僅供本服務相關使用。
  3. 代收:指本公司按會員指示代為收取交易款項
  4. 代付:指本公司按會員指示將數位帳戶餘額支付給指定的其他帳戶,此支付不可逆轉。
  5. 提領:指將數位帳戶餘額支付至會員的金融機構帳戶,您瞭解並同意送出提領指示後,最終收款服務者為您提供之帳戶所屬金融機構,您需向該金融機構查證。

會員規範

第一條、會員資格

會員應為中華民國民法所規定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或為商號、公司等依據中華民國法律成立之法人。未成年人(七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本國籍自然人)申請使用本服務,應取得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法定代理人應遵循包括但不限於本條款、《交易規範及交易糾紛處理》、 《隱私權政策》及等。

在使用本公司的產品及/或服務前,請確認您已經符合年齡要求及附加規範,並已仔細閱讀、瞭解了本條款中的詳細資訊。

第三條、 關於本服務

  1. 本公司提供通過網際網路接受會員委託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的價金中介保管服務。交易款項在一定天期屆滿或條件成就時,由本公司撥付交易款項予應收款方。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的方式及範圍,以本公司當時指定的服務方式及範圍為準。如交易涉及風險,本公司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確認交易內容,以保障交易安全。若本服務服務方式及範圍有變更,本公司將公告於相關網頁。
  2. 本服務僅在符合條款及相關約定條件及限制時,依會員指示授權本公司代收或代付交易款項。交易款項所屬之交易,及其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銷售、交易方式及條件、以及交易之履行等,其權利義務關係亦僅存在於會員與該交易相對人間僅存在於會員與交易相對人間,本公司對交易的履行不負任何保證或承諾。
  3. 會員與交易相對人使用本服務交易時,應遵守網站公告之各項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本條款、《交易規範及交易糾紛處理》、《隱私權政策》等。若使用特定附加服務,應遵守相關規範。
  4. 會員與交易相對人發生交易糾紛時,本公司將依本服務相關規範協助排解爭議。若為信用卡支付爭議,本公司應依主管機關就《信用卡消費爭議帳款處理機制》規範之相關法令協助處理,但不負支付義務。
  5. 會員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或公序良俗,以及本公司《交易管理規章》等相關規範, 違反者本公司可拒絕提供服務、暫停撥付款項。會員若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需負賠償及償還責任。
  6. 本公司並非銀行或金融機構,不直接提供金融轉帳服務,代收款項不支付任何利息或孳息,僅用於結算支付會員使用服務之款項。
  7. 本服務代收及代付之款項,將保管於本公司為本服務開立於各金融機構之信託/履約保證專款專用帳戶,該款項將獨立於本公司營運資金以外、專款專用,除用以結算支付會員使用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依會員要求代付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所應支付之款項、會員應付之其他費用、應償還之金額或賠償或其他依法令許可之使用範圍外,本公司不使用於其他非您指示之用途。
  8. 您應對您的會員帳號及會員數位帳戶負責,並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前開帳戶,會員帳號及會員數位帳戶不可轉讓、不可贈與、不可繼承,但可申請結清帳戶內財產。
  9. 若您喪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權利能力或行為能力,本公司得根據有效法律文件或合法權利人要求(包括但不限於確定的法院判決、生效的遺囑、行政機關文書等),處置數位帳戶款項及服務使用資格。
  10. 若您需向交易相對人交付貨物,交付貨物應委託合法承運人直接運送至對方或指定收貨人。因貨物延遲送達、毀損或遺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應由您自行處理。
  11. 使用本服務未遵守條款或網站說明,本公司可拒絕提供服務,不承擔賠償責任。若會員若發生上述狀況,而款項已先行撥付至您或交易相對人的會員數位帳戶名下,您同意本公司得逕行自您或交易相對人所有之會員數位帳戶餘額中扣回款項或拒絕您要求支付此筆款項。此款項若已匯入您的實體金融機構帳戶,本公司得您請求返還該款項及賠償本公司所支出之追索費用。
  12. 若因您的過失導致之任何損失應由您自行承擔,該過失包括但不限於: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時進行交易操作,遺忘或洩漏密碼,密碼被他人破解,您使用之電腦或手機遭入侵,違反本公司服務相關規範及條款等。
  13. 本公司提供的網際網路代收代付交易款項服務,所有交易均須以新臺幣進行結算。
  14. 當會員在申請和使用本服務時,若有涉嫌違法或不符合相關法規的情況,本公司有權要求會員提供證明或重新確認其身份、實質受益人、控制者等資料。如會員在接到通知後未能配合提交相關文件,將依據本服務條款第八條,本公司可拒絕提供服務,並可採取風險控管措施,暫停或終止會員使用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15. 若會員有未完成註冊申請、未提交必要文件或申請註冊成為本公司會員但未使用本服務的情形,本公司可在14日後刪除會員相關申請資料及資格,無需通知及經會員同意。

第四條、會員同意事項

  1. 會員使用本公司提供之金流服務進行收款(以下簡稱本服務)時,應遵守法令及會員與本公司約定之各項服務規範。
  2. 會員應於接獲本公司提供本服務所開立之發票後10日內,核對自身帳款與本收款服務及會員數位帳戶資訊間是否有異常或錯誤,若有,應於發現後7日內主動通知本公司協助處理。若會員未於規定期限內核對帳款或將異常或錯誤通知本公司,均視為會員不爭執該異常或錯誤。
  3. 會員與交易相對人發生交易糾紛時,本公司應協助排解交易糾紛。若為信用卡支付爭議,本公司應依主管機關就《信用卡消費爭議帳款處理機制》規範之相關法令協助處理,但不負支付義務。若為本公司已給付者,會員應返還本公司所墊付之款項,並同意本公司得自應付會員之他次請款金額或應付款項中逕予抵扣;倘致本公司受有損害,會員應負損害賠償及償還責任,本公司並得依法追訴會員之相關法律責任。
  4. 如果會員或其交易對象未遵守本條款或網站說明,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服務,並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若因會員的過失導致交易款項已被轉入會員的數位帳戶或金融機構帳戶,會員需在接到本公司通知後7天內返還該款項,並承擔相關費用。若發現會員使用信用卡進行虛假交易,本公司有權將已支付的款項退刷。如款項已轉入會員的數位帳戶或銀行帳戶,會員需在接到本公司通知後7天內返還該款項。
  5. 本公司可使用會員登記資料編印商家目錄,會員要求不刊登者除外。
  6. 會員對於本公司就本收款服務所核發之專用帳號及密碼,包括但不限於測試帳號密碼等,應善盡保管、保密之責。
  7. 本公司有權查詢會員交易物品或服務內容,會員有義務詳細描述交易商品、服務並註明其他相關事項(如附加費用等),確保交易資料的正確性。
  8. 會員就所銷售之遞延性商品或服務,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履約保證(含信託),並應揭露該履約保證資訊予交易相對人知悉。會員如有發行電子儲值型禮卷者,應提供適當的餘額揭露方式,供交易相對人查詢知悉禮卷餘額。
  9. 會員應依據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統一發票開立及報稅事宜。
  10. 會員同意配合本公司、本收款服務合作之金融機構、信用卡組織、主管機關(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或本公司業務合作機構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查核作業(查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交易紀錄或交易異常狀況)並辦理相關事宜,且會員同意本公司或其他有權機關得向會員進行必要之資料安全查核,以確保交易資料之安全性。
  11. 若會員遇有交易障礙得立即與本公司客服聯繫處理,不得隨意與未經本公司確認身份之人員接觸,以避免個人資料或交易相關資料洩漏而造成第三人之損失,若可歸責於會員因素導致上述情事發生所生之損害,會員應負賠償之責。
  12. 會員應在網站或實體店舖明顯處揭露金流服務由「矽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具體揭露方式應依本公司提供之方法為之。本公司可要求會員進行教育訓練及配合法令宣導事項。

第五條、網路交易事項

  1. 網路交易指透過網際網路連線方式進行之電子交易,會員應自行負責就其交易對象為必要之查核,保留所有訂單記錄、出貨單據及客戶簽收單。若遇交易糾紛,本公司將一本服務條款協助會員解決。若前開資訊有重複或異常使用、涉及不法或其他違反公序良俗之事,經本公司審核及驗證後,本公司保留是否同意提供或繼續提供服務之權利。
  2. 網際網路交易網址/網頁:提供購買商品或服務所需的網站網址或頁面資訊。
  3. 商品價格:標示的交易金額(含營業稅)。
  4. 付款方式:可選擇的支付方式。
  5. 商品內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內容。
  6. 聯絡方式:提供的線上客服或客服專線。
  7. 寄送方式:商品配送的方式及預計時間(包括快遞、郵寄,運費負擔及其他相關事項)。
  8. 退貨條件:退貨方式及條件。
  9. 猶豫期:商品猶豫期限及相關通知。
  10. 其它條件:商品或服務是否存在進出口限制或額外的稅收(根據不同國家法律需要特別說明)。
  11. 商品銷售依法令應揭露之事項(如政府核發之許可字、證號等)

第六條、契約之終止、變更

  1. 會員可以隨時向本公司提出帳戶終止申請,需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並填寫相關終止申請表單及提交正本,經本公司確認後,即終止本契約。本契約終止或解除後,本公司將在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後,將款項轉入會員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
  2. 若本條款有修改或增刪,本公司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會員,並在服務網站上以顯著的文字公告變更內容和生效日期,並告知會員可以在變更生效前表達異議。
  3. 會員若未在公告的變更生效前提出異議或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將視為接受該修改或增刪條款。

代收代付服務說明

代收代付服務是指在會員和付款方之間的交易成立後,擔任中立第三方,代會員收取交易款項,並在達成付款條件時,將款項轉給會員。這些條件包括付款方確認收到商品或服務,或在一定期限屆滿且未提出異議等,具體詳情請參見金流服務契約書。付款方應自行確認付款條件是否達成,並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異議,否則由付款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公司僅就商品或服務的交易負責代收和轉付。

第七條、 代收及代付款項服務

  1. 會員指示本公司進行代付款項服務前,會員需完成其他驗證方式,在本公司確認交易資訊正確後,本公司將依會員指示進行代付款項作業。
  2. 會員及其交易相對人需遵循本服務設定的流程和方式使用服務。如果因未依指示操作或違反本約定而導致交易、收款或付款失敗,會員及其交易相對人需自行處理問題,本公司得提供必要協助。
  3. 若交易可能涉及違法、公序良俗問題、錯誤匯款或侵害他人權益,或者依法律或主管機關指令,本公司有權直接從會員數位帳戶中扣除或保留相關款項。若爭議款項已匯入會員數位帳戶,會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返還款項。
  4. 若法院、檢警單位、主管機關、金融機構、行政機關、本公司業務合作夥伴或會員交易之相對人或相關權利人要求本公司暫停支付款項予會員,或依本條款或相關規章主張款項有爭議時,會員同意本公司可從會員數位帳戶中保留相關款項,直到爭議解決為止。
  5. 一旦爭議解決且提供了適當證明,本公司將依據解決結果將款項返還或支付給會員、交易相對人或相關權利人。返還或支付款項時,均以匯款方式處理,會員同意匯款手續費會由金融機構根據其規定從匯款款項中直接扣除。
  6. 若本公司發現或知悉會員交易或帳戶操作有重大變動,可能與賣方業務特性不符,本公司有權要求會員提供相關文件供本公司進行查核及驗證,會員同意在驗證完成之前,本公司可保留會員數位帳戶餘額或採取其他風險控管措施。

第八條、代收款項之提領撥付

  1. 會員要求提領代收款項時,需指定一個真實有效的金融機構帳戶,且該帳戶的名稱和個人資料必須與會員在本公司登記的資料一致。本公司會在收到指示後的三個工作天內,將款項匯入會員提供的有效金融機構帳戶(匯入時間依提供之金融機構而異)。
  2. 為保障交易安全,本公司將對會員提供的資料進行驗證。如果會員未設立有效的指定金融機構帳戶,或所提供的資料與本公司登記資料不符,或無法完成驗證資料,本公司可拒絕撥付款項,並暫時保留所代收的款項,直到會員提供與本公司所留存之資料相一致的正確資訊或完成資料驗證。如有必要,本公司並得拒絕或暫停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務。
  3. 當會員要求通過本服務系統提領款項至指定金融機構帳戶時,需先扣除匯款手續費、其他應付費用或款項以及依法令或相關約定保留之金額。若本服務系統已根據要求完成匯款手續,並得到金融機構確認交易成功,即視為本公司已履行支付義務。提領款項的入帳和可動用時間依照指定金融機構帳戶的規定。
  4. 會員應定期將數位帳戶內款項提領至指定金融機構帳戶,本公司有權在扣除匯款手續費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將餘額轉出至指定金融機構帳戶。除非另有約定,本服務不提供其他結算、支付或撥付代收款項的方式。

第九條、信用卡代理收付服務特別約定事項

  1. 會員必須密切留意其交易對方的刷卡情況,若發現任何可疑的異常簽帳交易或與交易對方所使用的信用卡(如可能是偽造之假卡、已掛失的卡片或持卡人的交易行為可疑等)有關問題,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以便協助確認,並配合必要的處理程序。
  2. 會員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安裝任何擷取或保存卡號資料的軟硬體程式。如違反此規定,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服務,並要求會員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3. 在實體通路交易時,會員需提供的簽帳單必須至少包含收單機構名稱、本公司名稱、會員名稱、卡別、卡號、授權號碼、交易日期及金額。卡號的顯示應遵守主管機關的規定,並妥善保管資料和簽帳單。
  4. 交易雙方進行信用卡支付時,整筆交易須一次性獲得授權和請款。會員不得將一筆交易分拆成多筆進行處理,也不得以其他方式進行分刷交易以獲取新的授權號碼或從事變相融資行為。
  5. 若會員因司法或相關機關、國際信用卡組織、發卡機構或其他收單機構等通報或本公司認定為風險交易者,本公司無需事先通知,得暫時停止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服務或啟動安全控管措施。本公司將在收到前述機關單位通知無風險後恢復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服務,會員同意在服務暫停期間不得要求支付利息或其他賠償。
  6. 交易雙方進行網路交易時,交易相對人可以免簽單簽名和刷卡,會員必須保留能隨時提供給本公司的網路交易證明。若本公司通知相關信用卡支付款項失敗,會員即不得交貨或繼續提供服務。會員不得讓不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機構使用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服務進行交易。
  7. 若出現以下情形,本公司對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交易不承擔付款責任,若本公司已付款,會員需返還該款項。本公司可從應支付的其他款項或會員數位帳戶中扣除相關金額,並由會員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害及費用:
    1. 會員未依賣家會員服務條款處理帳款。
    2. 使用非本公司核發的專屬商店代號進行交易。
    3. 未通過本公司服務獲得的授權號碼(包括偽造或自編授權號碼)。
    4. 無實際商品或服務的交易行為,如信用卡預借現金。
    5. 會員替其他會員或第三方刷卡或未通過本公司服務結帳請款。
    6. 受理非法營業項目或交易,或交易雙方從事非法交易而產生之簽帳交易。除非提供合法證明後,確認款項未被司法機關扣留或拒付,本公司才會返還款項。
    7. 接獲發卡機構或國內外任一清算機構拒付通知。
    8. 未經安全控管機制的交易(如3D-Secure),經持卡人否認交易的證據,且本公司已提供持卡人否認交易之相關文件予會員。
    9. 經本公司或司法、相關機關、國際信用卡組織、發卡機構或其他收單機構等單位舉證不符合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的簽帳交易。
    10. 合約終止後未於十個營業日內請款的簽帳交易款項。
    11. 持卡人未收到商品或服務。
    12. 交易相對人要求退貨、取消交易或變更交易價格時,原交易退刷產生的相關費用。
    13. 系統設備故障或斷線導致無法取得網路交易授權碼,會員可聯繫本公司客服中心尋求協助,依信用卡國際組織規範,會員不得利用電話及人工索取授權碼。
    14. 會員應專門通過本公司請求撥付款項,不得另向其他機構請款。
    15. 會員應對交易相對人提供等質服務,不得額外收取手續費或限制付款方式,也不得限制每筆交易最高及最低金額。
    16. 會員不得將本服務收取的手續費或其他費用轉嫁給交易相對人,如有違反須立即退還,並對不公平待遇負全責,若造成本公司損失,會員應負賠償責任。
    17. 如提供分期付款服務,會員不得將債權讓售給第三人。
    18. 會員不得借用或讓渡本公司提供的商店代號、簽帳用品、刷卡機及相關軟硬體設備,也不得借入他人的商店代號和刷卡機等相關軟硬體設備設備。
    19. 會員不得破壞簽帳用品、刷卡機及相關軟硬體設備,或竊取交易資料,也不得擅自修改相關程式。
    20. 會員同意本公司可將雙方簽訂合約、解除合約或風險報告資料提供給收單機構查核驗證,及供收單機構報送予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如有未盡事宜,應依「信用卡收單機構簽訂提供代收代付平台業者為特約商店自律規範」第5條辦理。
    21. 如信用卡年度交易金額超過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的請款限額,會員應於次年度起與收單機構簽訂特約商店契約。

第十條、 支付錯誤之處理

  1. 若因非您的原因發生支付錯誤,本公司會協助您更正並提供必要的支持。
  2. 若因本公司原因導致支付錯誤,本公司會在知悉後立即更正,並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您。
  3. 若因您的原因發生支付錯誤,例如輸入錯誤的金額或收款方,您應立即反饋給本公司,以便提供必要之協助和處理。

第十一條、 服務費

  1. 在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會根據會員所選服務收取相關費用。服務費的項目、計算方式和金額請參閱金流服務契約書及附件。會員同意本公司可以直接從代收款項中扣除服務費及其他應付款項。
  2. 本公司每月會彙整所收取的服務費,並於次月寄送發票。
  3. 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可以隨時調整本服務各項服務費,調整後的費用會在本公司網站公告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若會員不同意調整後的服務費,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若會員繼續使用,即視為同意調整後的費用。

第十二條、 保密義務

  1. 會員對於在本服務中獲取的交易資訊、交易相對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交易資料)、收款額度、費率等,除非公開於本服務網站,均應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公開或披露。違反保密義務者,本公司有權終止服務,並要求會員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害。
  2. 會員應對與交易相對人相關的資訊保密,除非完成交易所必須之資料,不得公開或披露。若因公開或披露造成損害,會員應負賠償責任。
  3. 會員使用本服務所有的相關業務資料、軟硬體設備等之專利權、商標、營業機密、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均歸本公司所有。除非法律或主管機關要求,會員應保守秘密,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登載或以其他任何目的加以使用。若因此對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會員需負賠償責任。
  4. 本保密義務在《矽羽會員服務條款》終止或有效期屆滿後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資訊安全

  1. 本公司與會員各自需確保其資訊系統的安全性,以防止未經授權的入侵、取得、修改或損壞業務記錄和個人資訊。
  2. 若第三人攻破本公司的資訊系統保護措施或利用系統漏洞之爭議,本公司就該事實不存在負舉證責任。
  3. 對於第三人入侵本公司的資訊系統而造成會員損失的情況,本公司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服務暫停或中斷

  1. 在以下情況下,本公司有權暫時停用或中斷服務的全部或部分,會員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
  2. 進行服務相關的軟硬體設備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3. 會員違反法律規範、本約定條款或其他應遵守事項時。
  4. 法院或檢察官命令扣押本公司代收、代付款項或會員數位帳戶餘額時。
  5. 配合金融監理機關、警政機關要求暫停會員帳號或數位帳戶使用、停止款項撥付等情況。
  6. 因第三人行為或其他非本公司責任的原因導致服務中斷或無法正常運行。
  7. 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服務中斷或無法正常運行。

其他說明

第十五條、 補充說明

  1. 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列的處理流程、說明、約定、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及限制等,都視為本約定條款的一部分,且本條款與會員簽訂本服務各項契約具有相同效力。
  2. 本條款未盡事宜,均按照相關金融法規和主管機關的規定處理。信用卡交易和收款的未盡事項,也均依照信用卡國際組織的規範辦理。
  3. 本條款如有疑義時,解釋應有利於會員而為之。
  4. 本服務僅根據目前建立的功能和狀態提供服務;本公司保留增減或修改相關系統或功能的權利。
  5. 若本公司將服務、交易合約及相關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則本服務相關的權利義務、交易及資料等也可一併轉移給該第三人承受,並由其繼續提供服務。
  6. 本條款未盡事宜,應依中華民國的相關法律辦理,本條款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並依此解釋。若有爭議,雙方應首先以誠信協商解決,若14天內無法解決且需要訴訟,雙方同意以臺北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有專屬管轄的規定者,從其規定。
  7.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依此解釋之。
  8. 本條款下所生之爭議應首先由您及本公司本於誠信協商解決,倘若該爭議無法於十四日內協商解決而有訴訟之必要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有專屬管轄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六條、 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

  1. 您同意使用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依據本條款交換的電子文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
  2. 您同意在本服務網站執行功能選項、任何條款之同意與否及其他操作時,均可由本公司詳實記錄帳號、IP地址及時間等資訊,您在本公司網站上的行為均具有法律效力。
  3. 所有根據本條款公布於網站上的內容、相關服務規範及條款修訂,均以線上同意形式進行。若會員對服務、條款或使用規範有異議,應立即停止使用服務;若繼續使用,視為接受所有條款及相關規範。

第十七條、責任限制

  1. 本服務依業界標準及系統當前功能提供,除本公司可歸責的因素外,本公司對於會員的特定需求(包括但不限於如速度、安全性、可靠性等)不做明示或默示保證。
  2. 本公司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的傳輸和儲存均可靠和正確無誤,也不保證所儲存或傳送的郵件、檔案或資料等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對於因郵件、檔案或資料的傳送或儲存失敗而造成的損害不負責。
  3. 本服務系統會定期備份資料,並盡力確保本服務資料的正確性。如因會員自身原因導致本服務資料錯誤或遭刪除,本公司將盡力協助恢復資料。
  4. 對於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的直接或間接損害,若該損害發生之原因係由本公司所致,且依本條款或依相關法令應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者,本公司對於會員的賠償責任,以本公司對該會員在該交易或服務中支付的服務費為上限。
  5. 您通過本服務購買或獲取的產品、服務或其他資料是否符合您的期望,應由您與交易相對人協商解決。如您經由本服務下載或獲取任何資料,應由您自行承擔風險。

第十八條、 帳號密碼被冒用之處理

  1. 若您發現或懷疑帳號或密碼被他人盜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辦理帳號停用手續,以便本公司採取適當措施;在本公司收到您的通知或主動發現後,將暫停該帳號的所有支付指示。
  2. 本公司在處理帳號停用手續後,將承擔因帳號盜用造成的損失和調查費用;在您完成帳號停用之前,如發生以下情況,造成的損失應由您自行承擔:
    1. 您未妥善保管帳號密碼。
    2. 您將帳號密碼提供給他人。
    3. 您未使用第三方支付業者提供的安全機制。
    4. 其他由於您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情況。

第十九條、 智慧財產權保護

  1. 本服務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網站結構、網站畫面和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權利人依法擁有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等。
  2. 未經本公司或權利人書面許可,會員不得擅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傳輸、改作、散佈、發行或公開發表本服務的任何程序或內容。

第二十條、如何聯繫本公司

如對本政策內容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與本公司聯繫:[email protected]